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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遗赠与死因赠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呢?

苏** 山东-淄博 遗产继承咨询 2018.04.13 12:09:48 15人阅读

朋友的亲人去世了,对于朋友亲人的遗产的处理方式是属于遗赠与死因赠与两种的哪一种方式?或者两者都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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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含死因赠与)是无偿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却是有偿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有“赠”之名,无赠与之实。遗赠扶养协议不是身份合同,而是债权合同。在遍地独生子女的社情下,一些人不愿意由子女养老送终,而以给付财产为对价托付于他人。有的是因为独生子女死亡,而不得不托付于他人。[1]遗赠扶养协议不是合同附条件,而是给付附条件,扶养人的给付是不附条件的,被扶养人的给付是以死亡为条件的。被扶养人财产移转给扶养人并不受物权变动公示原则的限制。

2018-04-13 12:1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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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遗赠与死因赠与是两个处理遗产的方式,死因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自愿接受,并于赠与人死亡时生效的赠与合同。作为(合同法)中的有名合同,赠与合同在经济生活中被广泛采纳,发挥着巨大的职能作用。死因赠与合同作为特殊的一类赠与合同。还是新鲜事物,但凭借其独特的功能作用。正逐步被接受和运用。
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的财产是物时,物权的变动依公示原则,如移转所有权的赠与,不动产赠与要办理所有权更登记,动产赠与要交付。以上所言登记和交付是双方法律行为,即在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的基础上,还要有引起物权变动的双方法律行为。

2018-04-13 12: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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