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职务侵占罪中的“非法占为己有”包含归自己或第三人占有两种情况。其界定方式有侵吞、窃取、骗取三种。
(2)侵吞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合法管理、经手的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己有,如截留单位收入不入账。这种方式是基于其对财物的合法管理或经手权限,直接进行占有。
(3)窃取即“监守自盗”,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秘密窃取自己管理的单位财物,像仓库管理员偷取库存货物。这是在管理财物过程中,通过秘密手段实现非法占有。
(4)骗取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使用欺骗方法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如企业销售人员虚构业务支出骗取公司货款。通过欺骗手段使单位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只要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上述行为且排除合法占有可能,就构成“非法占为己有”。
提醒:企业应加强财物管理和监督,员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实施上述行为,否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在企业内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物的收支、管理等进行详细记录和监督,防止出现直接截留单位收入不入账这类侵吞行为。
(二)加强对仓库等财物存放地的监管,安装监控设备,规范货物出入库流程,减少监守自盗的可能性。
(三)对于业务支出等费用报销,要求提供详细真实的凭证,并进行严格审核,避免销售人员虚构业务支出骗取公司货款等骗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1.职务侵占罪里的“非法占为己有”,是指用非法手段让单位财物归自己或他人。
2.界定方式有三种:侵吞,利用职务便利把自己管理的单位财物直接据为己有,如截留单位收入;窃取,即“监守自盗”,秘密偷取自己管理的单位财物,像仓库管理员偷货;骗取,用职务便利欺骗占有单位财物,如销售人员虚构支出骗货款。
3.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上述行为,排除合法占有可能,就认定为“非法占为己有”。
结论:
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为己有”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归自己或第三人占有,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方式界定,满足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客观实施相关行为、排除合法占有可能即可认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旨在打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侵吞是利用职务便利对合法管理、经手的单位财物直接占有,比如直接截留单位收入;窃取是“监守自盗”,像仓库管理员偷取库存货物;骗取则是利用职务便利以欺骗方法占有单位财物,如企业销售人员虚构业务支出骗款。当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了这些行为且不存在合法占有情形时,就构成“非法占为己有”。如果在工作中遇到类似职务侵占相关法律问题,或对自身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职务侵占罪中的“非法占为己有”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归自己或第三人占有,其界定方式主要有侵吞、窃取、骗取三种。侵吞是利用职务便利将合法管理、经手的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己有;窃取是“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便利秘密窃取管理的单位财物;骗取则是利用职务便利,用欺骗方法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2.为避免职务侵占行为发生,单位可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物收支进行透明化管理,加强监督审核。同时,要加强员工的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单位财物进行清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