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婚前签合同买房,付首付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2.婚后购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属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归属,得房者还贷并补偿对方;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结论:
离婚时房子还在供,分割方式分情况。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归产权登记方,另一方获共同还贷及增值补偿;婚后购房一般为共同财产,可协商归属,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本质上是首付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延续,所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购买的房屋,因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子归属,获得房产一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具体情况,出于保护弱势群体和公平原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离婚时供房分割方式多样。一方婚前签购房合同、付首付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2.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房子归属,得房一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婚前购房时保留好个人支付首付等相关凭证。
2.婚后购房可提前约定房产归属。
3.协商分割时保持理性和平和,若协商困难可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签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其产权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不过,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
(2)婚后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协商房子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提醒:
离婚分割供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婚前购房情况:若一方婚前签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另一方应保留好共同还贷的证据,之后可要求产权登记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二)婚后购房情况:婚后购买的房子,双方先友好协商房子归属,明确获得房产一方继续还贷及给予另一方补偿的具体方式。若协商无果,等待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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