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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孩子的责任主体一般是父母,他们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有抚养权的另一方能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2.要是父母死亡或没抚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
3.若这些主体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可通过诉讼要求其履行。
2026-02-26 05: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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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不履行抚养孩子责任,主体一般指父母,有抚养权一方可代孩子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若父母死亡或无抚养能力,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也有抚养或扶养义务,不履行时权利人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这意味着父母必须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责任,有抚养权的另一方为保障孩子权益,能够以孩子名义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而在父母丧失抚养能力或死亡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也需承担起相应责任。若这些主体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可通过起诉促使他们履行。若在抚养责任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2026-02-26 04:1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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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不履行抚养责任的主体一般是父母。若一方不履行,有抚养权的另一方能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此外,在父母死亡或无抚养能力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时,权利人可通过诉讼维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有抚养权的一方发现对方不履行抚养责任,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对方未支付费用的记录等,尽快向法院起诉。
2.当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不履行抚养、扶养义务时,权利人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3.各方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自身在抚养、扶养方面的法定义务,主动履行责任。
2026-02-26 02:2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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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抚养责任,有抚养权的另一方能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这是保障孩子基本生活和成长的重要法律手段。
(2)在父母死亡或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这体现了家庭关系中亲属间的互助责任。
(3)当这些法定抚养、扶养主体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借助法律强制力促使其履行责任。
提醒:若遇到抚养责任不履行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诉讼解决。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26 02:0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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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孩子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责任,有抚养权的另一方要及时收集对方不履行抚养责任的证据,如未支付抚养费的转账记录缺失、对孩子生活学习不管不顾的相关证明等,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二)当父母死亡或无抚养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负担能力却不履行抚养、扶养义务时,权利人要准备好能证明自身需要被抚养以及对方有负担能力的材料,通过诉讼方式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026-02-26 01:36: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