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迫他人犯罪和被强迫实施犯罪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强迫他人犯罪构成教唆犯,需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强迫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要从重处罚;被强迫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属于胁从犯,应按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2.对于教唆犯,司法机关应准确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依据法律规定给予恰当惩处,同时加大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
3.对于胁从犯,要综合考量其受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等因素,准确适用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而被胁迫人在面临胁迫时,应尽量保留证据,并在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向司法机关求助,以降低自身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强迫他人犯罪构成教唆犯,在共同犯罪里,会依据其起到的作用来处罚。要是强迫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会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被强迫实施犯罪的人属于胁从犯。考虑到其人身受强制、意志自由受限,主观并非完全自愿犯罪,所以按照犯罪情节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即便被胁迫人意志自由受限,只要在尚有一定意志自由时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就需承担刑事责任。
提醒:
强迫他人犯罪会面临法律严惩,而被强迫犯罪也不能完全免责。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强迫他人犯罪者,要认识到这种行为构成教唆犯,会依据其在共同犯罪里所起作用来处罚。若强迫对象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会面临从重处罚,所以不要实施此类强迫行为。
(二)被强迫实施犯罪行为成为胁从犯的人,虽然会按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但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在面临胁迫尚有一定意志自由时,应尽量避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及时报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强迫他人犯罪属于犯罪行为,强迫者构成教唆犯,按其在共同犯罪里的作用处罚;强迫未成年人犯罪,会从重处罚。
2.被强迫犯罪的人是胁从犯,要按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因为被胁迫者主观非完全自愿,人身受强制、意志自由受限。
3.只要被胁迫者尚有一定意志自由时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就得担责,不过会视情节从宽。
结论:
强迫他人犯罪和被强迫实施犯罪行为都算犯罪,强迫者构成教唆犯,被强迫者为胁从犯,两者都要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刑法,强迫他人犯罪的构成教唆犯,会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强迫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还会从重处罚。被强迫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属于胁从犯,鉴于其主观并非完全自愿,人身受一定强制、意志自由受限,应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只要其尚有一定意志自由时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就需担责。如有人以杀害全家威胁他人参与盗窃,被胁迫者构成盗窃罪,但会视情节从宽处理。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涉及强迫犯罪或被强迫犯罪等复杂法律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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