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同情况追诉期不同。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请求再次分割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支付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及时关注财产状况,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应尽快收集证据,在三年内提起诉讼。
2.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要保持谨慎,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一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
3.抚养孩子一方若未收到抚养费,可随时主张权利,无需担心诉讼时效问题。
法律分析:
(1)当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另一方有再次分割财产的权利。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点是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这意味着发现后需在三年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2)若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该协议。不过,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则可能丧失撤销的权利。
(3)对于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法律规定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保障其能持续获得生活所需的经济支持。
提醒:
遇到财产分割或抚养费问题,要留意不同情况的时间限制。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行为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遭遇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密切留意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要是涉及请求支付抚养费问题,可随时向对方主张,不用担心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若一方在离婚后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发现时起算。
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请求撤销协议的,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请求支付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结论:
离婚后不同诉求追诉期不同,再次分割财产诉讼时效三年,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支付抚养费不受时效限制。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在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效从发现之日起计算。若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而对于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为保障子女权益,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法律问题,情况复杂且诉讼时效规定不同。若遇到相关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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