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人在生前把共有房产。自己的份额均写了遗赠书赠与同一个人。但房主配偶去世6年后爷爷才告知,并写了书面证明孙子是现在才知道,至此还未发生房产纠纷,其孙能以此证明去方圆公证处办接收事宜,证明自己刚知道此事,方圆公证处承认吗受理吗?
一般来说,公证处是否受理得看遗赠书等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孙子是否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等。首先要确保遗赠书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孙子能证明刚知道此事且在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若都没问题,公证处可能受理;若存在疑问,可能不受理。建议准备好遗赠书、证明等材料去尝试申请,若不受理,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2026-02-23 17:0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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