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前夫教导孩子不与自己来往,这种行为侵犯了对孩子的探望权。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首先尝试与前夫沟通协商,向其说明自己的探望权利受法律保护,要求他停止不当教导并配合行使探望权。
-若协商没有效果,要收集前夫教导孩子不与自己来往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支持正常探望孩子。
-若法院判决后前夫仍拒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探望权的实现。
法律分析:
(1)离婚后,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受法律保护。前夫教导孩子不与你来往,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你的探望权,违反了法律规定。
(2)遇到此类情况,沟通协商是第一步。向对方明确指出你的合法权利,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并配合行使探望权,这有助于和平解决问题。
(3)若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是有效的途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侵犯你探望权的行为。
(4)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你的探望权,维护法律的权威。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先与前夫沟通,清晰表明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要求其停止不当教导,配合行使探望权,通过和平协商解决问题。
(二)若沟通无效,收集前夫教导孩子不与自己来往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支持正常探望孩子。
(三)若法院判决后前夫仍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院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手段保障探望权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前夫离婚后教唆孩子不与自己来往,这侵犯了探望权。可先和对方沟通,表明探望权受法律保护,要求其停止错误引导,配合行使权利。
2.若沟通没用,就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去法院起诉,请求保障探望权。
3.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批评、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权益。
结论:
离婚后前夫教导孩子不与自己来往侵犯探望权,可先协商,协商无果收集证据起诉,若对方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前夫教导孩子不与你来往,这明显违反了其协助义务,侵犯了你的探望权。首先尝试与前夫沟通,让其知晓你的合法权利,要求其配合你行使探望权。若沟通不起作用,就要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法院判决后,若前夫依旧拒不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来保证判决的执行。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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