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避免构成赌博罪,不要以营利为目的去聚众赌博,比如不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
(二)不参与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不能让赌博成为主要生活或挥霍资金的来源,控制赌博的时间、次数和金额。
(三)不组织公民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把赌博当主业,构成赌博罪。
2.聚众赌博满足以下情形应立案追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五千元以上;赌资累计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组织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
3.以赌博为业是指赌博成瘾,靠赌博收入生活或挥霍。判断是否如此要结合赌博时间、次数、金额等综合考量。
结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聚众赌博满足特定数额或人数标准,以赌博为业指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或挥霍来源,判断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会构成赌博罪。对于聚众赌博,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如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五千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五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二十人以上,或组织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而以赌博为业,强调行为人嗜赌成性,把赌博所得当作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的主要支撑。在实际判断是否属于“以赌博为业”时,要综合考虑赌博行为的时间、次数、赌资金额等情况。赌博不仅危害个人财产安全和家庭稳定,还会扰乱社会秩序。如果对赌博罪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聚众赌博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五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二十人以上,以及组织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情况。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将赌博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或挥霍来源。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赌博罪的认识和法律意识,让人们了解赌博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
-执法部门加大对赌博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立案追诉标准进行查处,遏制赌博行为的发生。
-对于有赌博倾向的人群,社区和家庭应给予关注和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法律分析:
(1)赌博罪的构成有两种情形,一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二是以赌博为业。
(2)对于聚众赌博的立案追诉标准有明确规定,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五千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五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二十人以上;或组织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都应立案追诉。
(3)以赌博为业强调嗜赌成性,且赌博所得成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的主要来源。判断是否以赌博为业,要综合考虑赌博行为的时间、次数、赌资金额等因素。
提醒:
参与赌博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还会对个人和家庭造成严重危害。若涉及相关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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