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离婚诉讼中,若被告不接收传票,法院有多种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收时,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情况后将传票留在其住所。
(2)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经过法定期限就视为送达。
(3)若被告经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被告消极回避会丧失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可能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提醒:
面对被起诉离婚,不应消极回避,要积极应诉,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案情。
(一)若被起诉离婚不接收传票,法院会采取合法送达方式。比如留置送达,送达人会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记录拒收情况后把传票留在住所;还有公告送达,适用于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经过法定期限就视为送达。
(二)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可能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三)建议积极应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财产证明、子女抚养相关材料等,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被起诉离婚却不接收传票,法院会采取送达措施。如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收时,送达人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记明事由日期,签名盖章后留文书在住所。
2.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可公告送达,法定期限后视为送达。
3.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所以别消极回避,应积极应诉维权。
结论:
被起诉离婚不接收传票,法院有送达方式,拒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应积极应诉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被起诉离婚却不接收传票时,法院有多种送达途径。若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收,可采用留置送达,即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记录拒收情况后将传票留在住所。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则采用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视为送达。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消极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使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建议在面对离婚诉讼时积极应诉。如果对相关法律程序和自身权益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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