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房子合法赠与女儿后,依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归女儿所有,这是合法有效的财产转移。
(2)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是否获得房产,子女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儿子不能以未得房子为由拒绝赡养,女儿也不应独自承担全部赡养责任。
(3)若老人在赠房时与女儿有养老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儿子和女儿都要履行赡养义务,涵盖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
(4)老人要求儿子养老是合理的,若一方拒绝赡养,老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子女应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避免因房产问题产生赡养纠纷。不同家庭情况可能有不同法律适用,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老人与女儿有养老约定,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二)若没有约定,儿子和女儿都要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涵盖经济上提供供养、生活中给予照料以及精神上进行慰藉等方面。
(三)当儿子或女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时,老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1.若房子合法赠与女儿,其所有权归女儿,但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义务,儿子不能因未得房子拒绝赡养,女儿也不用独自承担。
2.若老人赠房时与女儿有养老约定,按约定办;没约定的,儿子和女儿都要履行赡养义务,如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3.老人找儿子养老合理,若一方拒绝赡养,老人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结论:
房子合法赠与女儿后所有权归女儿,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义务,儿子不能因未得房子拒养,女儿也不必独自承担。有养老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子女均需履行赡养义务,拒绝赡养老人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完成且合法,所有权即转移给受赠人,所以房子给女儿后其拥有所有权。而赡养老人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会因是否获得房产而改变。若老人与女儿有养老约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子女都要从经济、生活、精神等方面赡养老人。若子女一方拒绝赡养,老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赡养义务或房屋赠与等方面有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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