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信罪指的是,明知道他人用信息网络犯罪,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若不知情,就不构成此罪,也无立案标准。
2.“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司法实践里,若有证据证明曾因类似行为受处罚、交易价格异常等,可认定为应当知道。
3.主观上明知,且符合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等情节严重标准,才会以帮信罪立案追诉。
结论:
帮信罪需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并提供帮助且情节严重才构成,不明知则不构成,认定“明知”有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符合相关情节严重标准才会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
帮信罪的构成有严格条件。首先主观上要求“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像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表明行为人曾因类似行为受过处罚、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况,就可认定为应当知道。若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即便提供了相关帮助,也不构成帮信罪,更不存在立案标准。同时,还需符合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情节严重的标准,才会以帮信罪立案追诉。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涉及信息网络帮助等情况时,若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涉及法律风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帮信罪需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且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若不明知,则不构成此罪,也无立案标准。“明知”包含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有曾因类似行为受过处罚、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可认定为应当知道。
为避免陷入帮信罪风险,个人应做到:1.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帮信罪相关规定,明确行为边界。2.在网络活动中保持谨慎,不随意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尤其是涉及异常交易的情况。3.若对他人行为存在疑问,应及时核实,避免因疏忽或盲目而构成帮信罪。
法律分析:
(1)帮信罪的构成需满足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客观上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不明知则不构成此罪,也无立案标准。
(2)“明知”分为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司法实践中,曾因类似行为受过处罚、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可认定为应当知道。
(3)要以帮信罪立案追诉,主观需具备明知,同时要符合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情节严重的标准。
提醒:
日常生活中要避免参与异常交易,若涉及可能构成帮信罪的行为,因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避免涉嫌帮信罪,不要轻易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尤其是涉及到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情况。
(二)在提供相关帮助前,应充分了解对方使用信息网络的目的和用途,若发现有违法犯罪迹象,坚决拒绝。
(三)若曾因类似行为受过处罚,更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再次陷入类似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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