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的没离婚给我闺蜜说离婚了,以男女朋友相处,结果那男的带家人去他们住的地方了,把我闺蜜进屋照片事拍下来了,就非说俩人非法同居,关键俩人什么没干,只是拍到了俩人在房间。能构成非法同居吗?不是在床上,问俩人要48万,说不给就把照片发网上去,这算敲诈吗?
仅拍到在房间不能认定构成非法同居,非法同居需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那男的家人索要48万,否则发照片,这算敲诈。遇到这种情况,可先保留好对方索要钱财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然后表明不会给钱,若他们发照片侵犯名誉权可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对方继续敲诈可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权益。
2026-02-14 09:3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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