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内售卖婚前财产,一般仍属个人财产,不涉及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计算。房产出售价款若无特殊约定归个人,增值部分自然增值属个人,主动增值可能为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时要先确定初始价值并区分增值性质。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所以婚内售卖婚前财产,财产性质通常不变。对于婚前房产,出售所得价款若无特别约定,归个人所有。而增值部分的性质区分,自然增值是因市场等客观因素导致,与夫妻双方的主观努力无关,所以仍为个人财产;主动增值是因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经营、管理等主观行为产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时,通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确定财产初始价值,再区分增值性质分别计算归属。如果在婚内财产处置及增值认定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婚内售卖婚前财产一般仍属个人财产,不涉及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计算,但增值部分需区分性质。
出售婚前房产,若无特殊约定,所得价款归个人所有。增值方面,自然增值如房价随市场上涨部分仍为个人财产;主动增值如装修后出售额外收益,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确定财产性质,首先要确定财产初始价值,可通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证明。对于增值部分,需细致区分自然增值与主动增值后分别计算归属。建议夫妻双方对财产处理有明确约定,签订书面协议。保存好财产交易、管理、增值支出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分析:
(1)婚内售卖婚前财产,其财产性质通常保持个人财产属性,不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计算。例如婚前房产出售,若无特别约定,所得价款归个人。
(2)婚姻期间对婚前财产经营管理产生的增值,性质需区分。像房价随市场上涨的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因对房产装修后出售获额外收益的主动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计算时,要先依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确定财产初始价值。对于增值部分,需区分自然与主动增值后分别计算归属。
提醒:婚内处理婚前财产及增值问题较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保留相关凭证。售卖婚前财产时,要留存好证明财产初始价值的材料,像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这能明确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
(二)区分增值性质。对于婚姻期间财产增值部分,要准确区分是自然增值还是主动增值。自然增值部分属个人财产,主动增值部分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特殊约定处理。若对婚前财产售卖及增值部分有特殊约定,要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因非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得,仍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