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起诉书能作为证据使用,但需依具体情况判断。从证据属性讲,它属书证,若其记载内容可证明案件事实,与待证事实有关联且来源和形式合法,就具备证据资格。
2.在司法实务中,起诉书中当事人的自认可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比如承认收到部分还款的陈述,能证明还款事实。
3.然而,起诉书中的主观诉求、无证据支撑的推测等,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其证明力也由法官结合全案证据考量。
4.建议当事人在书写起诉书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避免随意作出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自认。同时,对于涉及主观诉求和推测的内容,要及时补充相关证据来增强其证明力。
法律分析:
(1)民事起诉书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证据使用。它属于书证,凭借记载内容证明事实。当起诉书内容能证明案件事实、与待证事实有关联且来源和形式合法时,就拥有证据资格。
(2)在司法实践里,起诉书中当事人的自认可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例如原告承认收到被告部分还款,此陈述能证明还款事实。
(3)但起诉书中若包含主观诉求、无证据支撑的推测等,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并且其证明力大小需法官结合全案证据考量。
提醒:使用民事起诉书作为证据时,要确保其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要求。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起诉书中内容能否作为证据,先看是否符合证据属性,即内容能证明案件事实、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来源和形式合法。符合这些条件的内容才具备证据资格。
(二)关注起诉书中当事人的自认内容,此类内容可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三)对于起诉书中主观诉求、无证据支撑的推测部分,不能直接当作证据,要结合其他证据一起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1.民事起诉书可以作为证据,但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它属于书证,靠记载内容证明事实。若内容能证明案件事实、有关联且来源形式合法,就有证据资格。
2.在司法里,起诉书中当事人的自认能成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如承认收到还款可证明还款事实。
3.起诉书中主观诉求、无证据的推测不能作直接证据,需和其他证据结合判断,证明力由法官综合全案考量。
结论:
民事起诉书能作为证据使用,但要视具体情况,其证明力需结合全案证据由法官综合考量。
法律解析:
民事起诉书属于书证,凭借记载内容证明相关事实。若其内容能证明案件事实,与待证事实有关联,且来源和形式合法,就具备证据资格。在司法实务里,起诉书中当事人对事实的自认可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像原告承认收到被告部分还款,能证明还款事实。然而,起诉书中的主观诉求、无证据支撑的推测等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由于不同案件情况不同,民事起诉书的证明力大小需法官综合全案证据来确定。如果在实际法律事务中遇到关于民事起诉书能否作为证据以及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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