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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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名字,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按约定或法院综合判定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当房产证登记了双方名字,就意味着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即便一方在婚前出资购房,但加上另一方名字的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所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房产分割时,如果双方有相关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法院会综合考量购房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长、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各自的份额并进行合理分割。若在婚姻房产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婚前买的房子写两人名字,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就意味着双方共有该房产。即便购房时是一方婚前出资,但加上另一方名字一般会被认定是对对方的赠与,所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双方有意购置婚前房产,可在购房前就房产的归属、出资比例等方面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对房产权益有变更想法,应通过合法方式,如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来保障权益。
3.当面临离婚分割房产时,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处理;若协商不成,应积极提供购房出资、婚后贡献等证明材料,让法院作出合理分割。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名字,依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该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
(2)就算是一方婚前出资,只要加上了另一方名字,一般会被认定是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也就成为双方共同所有。
(3)在离婚分割此房产时,如果双方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4)要是没有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长、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双方各自的份额,然后进行合理分割。
提醒:婚前房产加名需谨慎,离婚分割时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明确房产份额,婚前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各自在房产中的占比,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保留好购房时的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以便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
(三)在婚姻生活中,对房产的维护、装修等有贡献的,也要保留好相关凭证,这些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被法院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此条法律说明在无约定时,对于房产共有情况的认定方式,与上述情况中无约定时法院确定份额的处理逻辑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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