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儿媳有离婚意愿但儿子不肯离,儿媳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核心标准。
(2)儿媳出轨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不过仅这一点儿子不同意离婚时,儿媳需拿出诸如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
(3)儿子若不想离婚,可先和儿媳积极沟通修复感情。若儿媳起诉,儿子在庭审中要表明不想离的意愿并阐述感情未破裂的理由。
(4)儿子还可收集双方共同生活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明感情仍在的证据,若法院认定感情未破裂,一般不会判离。
提醒:
儿媳提供证据要真实合法,儿子收集证据也应注意方式。不同离婚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儿媳方面
若想离婚,需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或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儿子方面
若不想离婚,要积极与儿媳沟通,努力修复感情。若儿媳起诉,在庭审中明确表达不想离婚的意愿,阐述感情未破裂的理由,同时收集双方共同生活照片、温馨聊天记录等证明感情仍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儿媳想离婚而儿子不肯,儿媳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离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即便儿媳出轨违背义务,若儿子不同意离,儿媳要提供如分居两年、家暴等感情破裂证据。
2.儿子不想离,可和儿媳积极沟通修复感情。若儿媳起诉,儿子庭审可表明意愿,阐述感情未破裂理由,还能收集共同生活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感情未破裂,法院一般不判离。
结论:
儿媳欲离婚可向法院起诉,但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儿子不想离婚可积极沟通,庭审表明意愿并收集感情仍在的证据,若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通常不判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标准。儿媳出轨虽有过错,但儿子不同意离婚时,儿媳需提供如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若儿子不想离婚,积极与儿媳沟通修复感情是一种有效方式。在儿媳起诉后,儿子在庭审表明意愿、阐述感情未破裂理由并收集相关证据,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的判决。若您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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