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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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抚养费数额确定上遵循相同规则,综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定。
(2)对于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
(4)存在特殊情况时,可对抚养费比例适当调整。支付方式上,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双方能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提醒:
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时,要如实提供收入等相关信息。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确定抚养费数额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四)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五)抚养费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
(六)双方可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确定抚养费数额方式一样,要综合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是月总收入的20%-30%;养多个孩子,比例可提,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年收入或行业均值按比例定。
3.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抚养费定期给,条件允许能一次性给。
4.双方可协商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法院判。
结论: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数额确定方式和婚生子女一样,需综合多因素确定,有多种给付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其抚养费数额确定需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一定比例给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有上限。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抚养费给付方式多样,可定期或一次性给付,双方也能协商。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决。若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抚养费数额确定方式一致,需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这样规定体现了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权益的平等保护,保障其生活和成长条件。
2.确定抚养费数额有具体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20%-30%给付,负担多个子女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
3.抚养费支付方式多样,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双方能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以孩子利益为重。若需法院判决,要提供准确收入等相关证据,便于法院合理确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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