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破产清算时,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债务人财产不足,先清偿破产费用,若仍不足则按比例清偿。
法律解析:
公司破产清算有明确的顺序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开展的基础,所以最先清偿。其中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履行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之后,出于保障职工权益和国家税收的考虑,依次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先保障破产费用的清偿,若连破产费用都无法全部清偿,就按比例进行清偿。如果您在公司破产清算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司破产清算时,费用和债务的清偿有明确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等、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履行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破产费用为保障破产程序顺利开展而产生,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先清偿破产费用;若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则按比例清偿。
3.清偿完破产相关费用后,按顺序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接着缴纳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建议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做好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避免陷入破产困境。破产清算时严格按法定顺序清偿,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公司破产清算有明确的顺序。首先要处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含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履行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
(2)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这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3)接着是除前项规定以外的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保障国家利益。
(4)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先清偿破产费用;若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按比例清偿。
提醒:公司破产清算顺序严格法定,债权人应密切关注自身债权在清算中的位置。不同公司破产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了解具体权益保障方案。
(一)公司破产清算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含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如履行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之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二)费用清偿规则: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先清偿破产费用;若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法第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专业解答破产费用具有优先受偿权。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因我国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系采取的区别对待主义,其立法本意应是将破产费用放在清偿顺序的首位予以优先保护。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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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关于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律师解析 1,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同时,法院受理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办理债务人的结算业务。 3,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就在10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4,法院成立清算组织。 5,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6,法院组织成立破产清算组织的,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由破产清算组织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7,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织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8,破产程序终结后,由清算组织向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与保全有关系,公司破产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申请了保全,在这个时候可能会在支付了所欠职工的工资以及补偿之后,将保全的财产清偿了。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律师解析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担保债权针对于所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而且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对于破产费用在没有担保的财产中优先受偿。 因此,担保债权优先于破产费用。但是,担保权人未受偿的部分债权及放弃优先受偿权的部分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受偿,落后于破产费用。
律师解析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与保全有关系,公司破产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申请了保全,在这个时候可能会在支付了所欠职工的工资以及补偿之后,将保全的财产清偿了。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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