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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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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夫妻共同财产用作父母养老钱行不行

董* 云南-曲靖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2.07 08:08:24 355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用作父母养老钱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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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遵循平等原则。对于数额较小、用途合理的情况,一方使用共同财产为父母提供养老钱,一般不构成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侵害,这是基于夫妻间一定的自主处理空间。
(2)当涉及数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父母养老时,必须与配偶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大额财产的处置影响重大。
(3)若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量共同财产用作己方父母养老钱,就可能侵犯配偶对共同财产的权益。在此情况下,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
(4)若因该行为产生纠纷且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提醒: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父母养老,务必先与配偶充分沟通,避免因财产处置问题引发纠纷。若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7 12: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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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作为父母养老钱时,若数额小且用途合理,一方自行使用一般没问题。但数额较大,必须和配偶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用。
(二)若未征得配偶同意,擅自用大量共同财产给己方父母养老,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
(三)双方因该行为产生纠纷且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为避免纠纷,使用共同财产给父母养老前,要和配偶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026-02-07 10:3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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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父母养老,要根据情况判断。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小额合理使用一般不算侵权。
2.要是数额大,就得和配偶商量并达成一致。
3.未经配偶同意,擅自用大量共同财产给己方父母养老,可能侵害配偶权益,配偶可要求返还自己的份额。
4.有纠纷且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建议先和配偶沟通达成共识再行动。

2026-02-07 10:2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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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作父母养老钱,数额小、用途合理可一方使用,数额大则需与配偶协商,擅自使用大量财产侵害配偶权益,配偶可要求返还,有纠纷可诉讼解决,建议先沟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父母养老时,若数额较小且用途合理,一方使用一般不构成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然而,若涉及数额较大的财产,就应当与配偶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若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用作己方父母养老钱,这就可能损害配偶对共同财产的权益,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份额。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且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处理这类事情时,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建议先与配偶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如果大家在夫妻共同财产使用方面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2-07 09:5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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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父母养老需合理且协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数额小、用途合理时,一方使用一般不侵权;数额大则应与配偶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
2.擅自使用大量共同财产为己方父母养老会侵害配偶权益,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其财产份额。若因此产生纠纷,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3.为避免纠纷,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父母养老应先与配偶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如此才能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2026-02-07 08:35:28 回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应该属于动产,因此不受该条的限制,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女方父母出资给女儿购买汽车应该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该是对于双方的一种赠与,应该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参照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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