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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黑龙江省独生子女不给独生子女费???,想了解不发放独生子女费是否合理合法?
你好,这个属于政策性问题,建议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不属于法律问题,无法为你解答
独生子女费发放有相关规定,不发放是否合理合法得看具体情况。若符合领取条件却未发放,一般不合法。可能是政策执行、资料审核等方面出问题。解决方案: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领取条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社区反映情况,按指引操作。若仍未解决,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您好!凡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都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金额,调整的幅度是在2016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6.5%,不管什么时候发放,都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上海市已经于2016年6月15日发放到位,市已经在8月31日发放到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在2016年6月底之前把实施细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后,最迟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发放到位,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黑龙江省也不例外。谢谢阅读!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独生子女的抚养费应支付到多长的时间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独生子女的抚养费应支付到多久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独生子女的抚养费应支付到多长时间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独生子女房产继承收费吗,答案是否定的,即如果是独生子女继承房产的,此时作为法定继承人是不需要交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的,此时只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办理继承的公证以及房产过户即可,并且还需要办理房产变更的登记,具体的继承的事项可以参考下文。
专业解答不需要缴纳费用。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到被继承房产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携带相关的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关于独生子女继承房产如何收费的问题,下文会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律师解析 准备好身份证件及独生子女光荣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放。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律师解析 1、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 2、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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