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8月与被告起诉离婚,我替原告女方咨询:原告(女方)在庭审中,发现在2014年10月,被告将卖一套共同房产卖掉,所得款项35万元,已被被告转移给被告的儿媳妇了!原告(女方)在2017年10月份起诉了,要求赠与无效,当时因没有把握,没有写要求返还财产!接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判原告(女方)胜诉,赠与行为无效!被告不服,上诉二审,在二审中,被告儿媳妇说35万元已经用于购买房产了,现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赠与无效!现原被告还没离婚,还在夫妻存续期间,问:1.下一步是先起诉离婚么?2.还是在起诉离婚案中,要求被告返还财产?3.还是先起诉其儿媳妇先将款项返还,再起诉离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