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镇江法律咨询 > 镇江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非婚生子继承遗产应如何去分割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非婚生子继承遗产应如何去分割

周** 江苏-镇江 遗产继承咨询 2026.02.02 04:34:01 437人阅读

非婚生子继承遗产应如何去分割

其他人都在看:
镇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法定继承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遗产分配遵循一定规则,有遗嘱按遗嘱分配且要为特定非婚生子女留必要份额。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权益平等,在法定继承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遗产分割时,需先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把其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等中区分出来。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通常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对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不过遗嘱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非婚生子女保留必要份额。如果在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和遗产分配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2 06:45:02 回复
咨询我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权上平等,法定继承时非婚生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确定遗产范围需将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通常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
2.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有遗嘱时按遗嘱分配,但要为符合条件的非婚生子女保留必要份额。
3.建议在处理遗产时,首先明确遗产范围,通过协商确定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寻求调解或法律途径。同时,立遗嘱时要考虑非婚生子女权益,避免后续纠纷。

2026-02-02 06:38:3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继承权上是平等的,在法定继承里,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割。
(2)进行遗产分割时,需先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把其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等中划分出来。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通常均等,但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获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4)继承人协商一致时,遗产分配也可不均等。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但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非婚生子女保留必要份额。

提醒:处理非婚生子女继承问题时,要注意收集证明亲子关系等关键证据,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05:35:16 回复
咨询我

(一)确定遗产范围。仔细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等,明确可用于继承的遗产。
(二)按法定继承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生活困难又缺劳动能力的可适当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三)协商分配。继承人可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不均等分配遗产。
(四)遗嘱继承。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但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非婚生子女保留必要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6-02-02 05:23:34 回复
咨询我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平等的继承权,法定继承时是非婚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
2.先确定被继承人遗产范围,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其个人合法财产。
3.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遗产,但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可多分,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4.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分。有遗嘱按遗嘱分,但要给困难的非婚生子女留必要份额。

2026-02-02 05:00:0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知道你说的祖产都包括哪些内容,我按房屋的继承来展开说说,房屋遗产在继承上,跟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并无区别,也是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所区别的是,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而遗产继承公证,必须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  二,关于遗产继承后的分割问题: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提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三,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四,继承开始后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父亲去世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专业解答非婚子女是指我国没有经过合法登记的相关子女,这类子女的父母双方不受法律的保护。但一旦这类子女的父母去世,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人拥有相关的继承权,来保护这类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破坏。

    2024.09.25 10335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