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女生,她男朋友现在不要她了,她自己把孩子生了下来,却拒交社会抚养费。我想问一下,如果拒交江西计划外社会抚养费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
户籍改革与计划外生育人员缴纳社会抚养费没有冲突。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是处罚或罚款的概念,而是计划外生育因占用了相关社会资源,必须缴纳的费用,是计划外生育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如果是计划外生育,即使上了户口也需缴纳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将会根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向“超生”当事人征收抚养费。对于在江西省拒交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法院可通过相关系统冻结其存款。
2018-04-12 06:21:03 回复
给未婚所生子女办理户口,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俗称的罚款。对于拒交江西计划外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相关部门将按以下办法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超生罚款)由计生部门作出征收决定,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的计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时可以冻结当事人账户并扣划银行存款。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