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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造成35人死亡会怎么判

刘** 湖北-黄石 交通肇事咨询 2026.01.31 08:08:36 309人阅读

驾车撞人造成35人死亡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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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驾车撞人是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35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存在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若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等故意心态,驾车冲撞人群致35人死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提醒:驾车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触犯交通肇事罪。同时,切不可抱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心态,否则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制裁。不同案情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11:3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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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因违反交规致35人死亡且负主责或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事故经过,主动赔偿受害者及其家属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主观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35人死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种情况要立即停止危害行为,主动投案自首,向受害者及其家属真诚悔悟,争取司法机关酌情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6-01-31 09:3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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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车撞人致35人死亡,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若因违反交规致事故,负主责或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属“特别恶劣情节”,判三到七年;逃逸致人死亡,判七年以上。
3.若主观故意驾车撞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判三到十年;致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判十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2026-01-31 09:2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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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驾车撞人造成35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因具体情况而异。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驾车者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致35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行为人主观上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比如为泄愤报复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35人死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对于此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他人生命的行为处罚明确且严厉。如果遇到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罪名判定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31 09:1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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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致35人死亡,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因罪名和情节而异。
1.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35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属“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如为泄愤报复驾车冲撞人群致35人死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为避免此类悲剧,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完善交通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2026-01-31 08:32:40 回复

违章停车被撞造成他人致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黄某违章将货车停放在路边去吃饭,回来时发现一骑摩托车的男子张某(后坐一女子叶某)撞击货车尾部,导致张某当场死亡,叶某受伤。黄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需承担责任吗?首先,分析事故中各方是否存在违法因素:黄某违章停放车辆,明显不对;张-菜驾驶摩托车高速行驶,速度明显过快,也局于违法;叶某系乘客,在本事故中无违法行为。其次,分析一下各方违法因素在本次事故中作用的大小:黄菜违章停放车辆显属不对,但所起的作用较小;张-菜的高速行驶导致其无法及时应对所出现的不利情况,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交警部门认定:张-菜自事故的主要责任,黄菜自事故的次要责任.叶某无责任。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划分,仅是确认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并不确定责任方赔偿份额的承担比例。如案例中,黄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那么,他应该自20%的赔偿比例,还是应该负30%或40%的赔偿比例呢?这不是在交警进行责任划分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是到交警部门的调解阶段或的诉讼阶段才需要确定的。如果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在法律范围内达成比例承担的共识,交警部门是认可的;如果不能.则调解终结。通过的诉讼程序来确定比例的承担。分析首先,是否属于违章行驶,其次在双方都属于违章行为的话,事故责任划分就应按照以下法规划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据此规定,对方违章停车导致交通事故虽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未尽到停车后的警示义务,负次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全国各地针对该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施了不同处罚办法。如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或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北京和上海都是处200元罚款。深圳市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违法停车最低罚款200元,在一些路段和禁停区发现违停可以处罚500元或者1000元,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可能被处以20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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