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毁婚”未涉及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女方不能主张损害赔偿,应接受此法律现实,避免不合理索赔。
(二)若双方有彩礼往来,且存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时,女方应依法配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仅领结婚证后男方“毁婚”,一般无法定赔偿情形。因为领了证婚姻关系就确立了,男方拒绝共同生活等通常不算法定过错,无需赔偿。
2.法律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才能请求赔偿。男方“毁婚”没涉及这些,女方不能索赔。
3.若订婚时有彩礼往来,办了结婚登记却没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
结论:
仅领结婚证后男方“毁婚”通常无法定赔偿情形,若未涉及法定过错女方不能主张赔偿,但涉及彩礼在符合条件时男方可请求返还。
法律解析:
婚姻关系自领取结婚证起确立,男方拒绝共同生活等“毁婚”行为,一般不构成需赔偿的法定过错。法律规定,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些情形,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男方“毁婚”未涉及上述情况,女方不能要求赔偿。然而,若双方在订婚等阶段有彩礼等财产往来,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可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遇到此类婚姻财产纠纷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的解决办法和应对策略。
1.仅领结婚证后男方“毁婚”通常无法定赔偿。婚姻关系自领证确立,男方拒绝共同生活等一般不构成法定过错,女方无法主张赔偿。法律规定的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男方“毁婚”未涉及这些则不符合赔偿条件。
2.若订婚等阶段有彩礼等财产往来,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时男方可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3.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解决彩礼等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情绪化冲突。
专业解答男女双方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有:1、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2、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3、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专业解答若想要与他人一起领取结婚证,双方成为合法夫妻的话,其实说简单也简单,而说难的话其实也难。因为在领结婚证的时候,除了有条件上面的要求外,同时还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有些时候就是因为证件不齐全,导致无法顺利领到证。那一般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材料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业解答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专业解答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专业解答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②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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