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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十万后不还钱会有什么结果

宋* 山东-东营 欠款追讨咨询 2026.01.30 14:00:08 481人阅读

借十万后不还钱会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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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借人遇到借款十万不还的情况,要及时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若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后,借款人不履行,出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申请强制执行,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借款人名下财产线索。
(三)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限制,可通过宣传让借款人了解后果,促使其主动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026-01-30 20: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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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十万未还,出借人可起诉追讨,证据充足时法院会判借款人还款。
2.若借款人不履行判决,出借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冻扣财产、处置不动产。
3.借款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多方面受限,出行、子女教育也受影响。
4.情节严重者,会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担刑责。

2026-01-30 19:3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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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款十万不还,出借人起诉且证据充分时,法院会判决还款,若借款人不履行,出借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还会面临诸多限制,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当出借人向法院起诉借款十万不还的借款人,若证据充足,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求并判决借款人还款。若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出借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借款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对其不动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借款人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诸多方面受限,包括出行和子女教育。情节严重的,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遇到类似借贷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0 18:0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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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出借款项后,若借款人借款十万不还,出借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证据充分时,法院会判决借款人还款,若借款人不履行,出借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为维护自身权益,出借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若借款人不履行判决,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配合法院提供借款人名下财产线索。
3.关注执行进展,必要时推动法院将借款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多方面活动。
4.若借款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6-01-30 16:1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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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出借人遇到借款十万不还的情况,向法院起诉是有效的维权途径。只要证据充分,法院会依法判决借款人还款,为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2)若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出借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多种执行手段,如查询、冻结、划拨借款人名下财产,对其不动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以此保障出借人债权的实现。
(3)借款人还会面临一系列信用惩戒。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在诸多方面会受到限制,包括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出行和子女教育也会受限。情节严重时,还可能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提醒:出借人要及时留存借款证据,遇到纠纷尽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款人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承担法律后果,不同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30 15:25:4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意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规定: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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