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破产不发工资,劳动者要积极维权,按合理步骤处理可保障自身工资等权益。
2.劳动者首先要确认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可借助法院公告或查询破产案件信息来确定。之后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
3.若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可书面提出,若管理人不更正,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起诉。
4.因在破产财产清偿中,职工工资等权益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所以劳动者一定要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确保工资等权益得以保障。
法律分析:
(1)确认公司破产情况是劳动者维权的基础,通过法院公告或查询破产案件信息能准确掌握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为后续维权提供前提。
(2)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很关键,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材料,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保障自身债权得到认定。
(3)若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先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这是进一步维护权益的合理途径。若管理人不予更正,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的法律保障。
(4)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上,职工工资等权益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者应充分利用这一规定。
提醒:
申报债权时要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公司破产程序,可通过法院公告或查询破产案件信息来确定。
(二)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
(三)若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先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若管理人不更正,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由于职工工资等在破产财产清偿中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公司破产不发工资,劳动者可这样做:
1.确认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可通过法院公告或查破产案件信息了解。
2.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
3.若对债权认定有异议,先书面提异议,不更正则向法院起诉。
4.职工工资等有优先受偿权,要积极维权保障自身权益。
结论:
公司破产不发工资,劳动者可按确认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异议处理等步骤维权,工资等权益在破产清偿中优先受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劳动者在公司破产不发工资时,有明确的维权途径。先确认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这是维权的基础,可通过法院公告或查询案件信息实现。接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以便准确认定债权。若对管理人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先书面提出,不被更正则向法院诉讼。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上,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补偿金等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应积极按上述步骤维护自身权益。若在维权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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