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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分居了,未离婚两地抚养费可以主张吗?

何** 黑龙江-伊春 子女抚养咨询 2018.04.11 17:58:37 36人阅读

我和丈夫提出离婚,可是他不同意,然后我和他情感确实不好就分居了,孩子是我在抚养,那么未离婚两地抚养费可以主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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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离婚两地抚养费是完全可以主张的,请参考如下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研究组认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抚养费。如果双方最终离婚,既可以要求法院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做出处理,也可以要求另一方一并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给付的子女抚养费。

2018-04-11 18:0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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