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殴中对方拖着不做伤情鉴定,己方要及时固定证据,像留存现场监控、证人证言,证明事件经过。
2.向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反映,要求督促对方做鉴定,公安机关有职责对相关情况检验、鉴定。
3.对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无法确定伤情,公安机关会依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处理。
4.己方若因对方拖延受损,可收集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让对方担责。
结论:
互殴中对方拖着不做伤情鉴定,己方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反映,要求督促对方鉴定;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己方因拖延受损可民事诉讼索赔。
法律解析:
在互殴事件里,及时固定证据如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极为重要,这能清晰证明事件经过。公安机关在办理伤害案件时,有职责对人身损伤程度等进行检验、鉴定,所以己方可以向其反映情况,要求督促对方进行伤情鉴定。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致使无法确定伤情,公安机关会依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等依法处理。而在民事赔偿方面,若己方因对方拖延鉴定遭受损失,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让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您在类似事件中遇到了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1.互殴中对方拖着不做伤情鉴定,己方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固定证据能证明事件经过,而公安机关有职责督促对方进行伤情鉴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及时保留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向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反映对方拖延鉴定的情况,由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督促对方。
-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鉴定,公安机关会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处理。
-己方若因对方拖延遭受损失,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1)在互殴中若对方拖着不做伤情鉴定,己方要及时固定证据,保留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清晰呈现事件经过,为后续处理提供有力支撑。
(2)可向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反映,督促对方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在办理伤害案件时,有责任对人身损伤程度等进行检验和鉴定。
(3)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鉴定,导致无法确定伤情,公安机关会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处理。
(4)民事赔偿方面,己方因对方拖延遭受损失,可通过收集相关证据,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提醒: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固定证据,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及时固定证据,保留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事件经过的材料。
(二)向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其督促对方做伤情鉴定。
(三)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鉴定,等待公安机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处理。
(四)在民事赔偿上,若己方因对方拖延有损失,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担责。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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