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无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且从重处罚(法律推定幼女无性自主同意能力)。
与已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行为:若女方自愿,一般不构成强奸罪;若存在强迫、胁迫、欺骗等手段(即非自愿),则构成强奸罪。
女方15岁生孩子,若男方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时女方不满14周岁,男方构成强奸罪;若发生性关系时女方已满14周岁且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解决方案:若涉及犯罪,女方或其近亲属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男方刑事责任;若不构成犯罪,双方可就孩子抚养等问题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解决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事宜。
2026-01-28 15:1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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