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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判决离婚债务要如何负担

李* 山东-德州 夫妻债务咨询 2026.01.28 01:21:03 343人阅读

法院判决离婚债务要如何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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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债务性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是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个人债务通常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二)若为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若为个人债务,一般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1-28 08: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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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离婚时,债务分共同和个人两种。共同债务要一起还,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各归各的,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2.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
3.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钱,通常算个人债务,自己还。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法院会按规则结合案情判债务分担。

2026-01-28 07:2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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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一般由负债方承担。
法律解析:
判断离婚时债务的负担,关键在于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涵盖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会依据这些规则结合具体案情来合理判定债务负担。如果您在离婚债务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6-01-28 06:4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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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决离婚债务负担时,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至关重要。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2.对于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属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3.解决措施与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应明确债务情况,避免不知情债务产生。签订借款协议等时尽量双方共同参与。债权人出借款项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保障债权。法院审理时应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债务性质。

2026-01-28 05:0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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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离婚时,债务负担区分至关重要。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界定,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按规则判决。

提醒:离婚时要准确区分债务性质,避免承担不应有的债务。不同案情债务认定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8 03:12:5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负债人去世债务由谁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务人有配偶,该笔债务又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向其配偶追偿;《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你也可以向其遗产继承人追偿。债务转让协议书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序言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故此,各方约定如下:第一条债权转让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2.1A公司承诺并保证:第三条违约责任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第四条生效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第五条适用法律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第六条其他规定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A公司(公章)B公司(公章)C厂(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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