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板骗员工成为股东,可收集证据,未办理工商登记时与老板协商解决,已完成登记则向法院诉讼,胜诉后可要求撤销登记,有损失还能要求老板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当老板骗员工成为股东,员工可先收集聊天记录、协议、相关邮件等证据,证明成为股东并非自己真实意愿。若还未办理工商登记,可与老板协商,让其停止相关行为。若已完成工商登记,员工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资格不成立或撤销相关登记。胜诉后,凭借生效判决,可要求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股东登记。并且,若员工因成为股东遭受了损失,可要求老板进行赔偿。如果在处理此类事情时遇到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老板骗他人成为股东,应收集证据证实非本人真实意愿成为股东,然后根据是否办理工商登记采取不同措施,若有损失可要求老板赔偿。
1.收集证据。收集聊天记录、协议、相关邮件等能证明老板欺骗的材料,证实非本人真实意愿成为股东。
2.未办理工商登记。若尚未办理工商登记,与老板协商,表明不愿成为股东,要求其停止相关行为。
3.已完成工商登记。若已完成工商登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资格不成立或撤销相关登记,基于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胜诉后凭借生效判决,要求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股东登记。
4.要求赔偿。若因成为股东遭受损失,可要求老板赔偿。
法律分析:
(1)证据收集至关重要,聊天记录、协议、邮件等能证明老板欺骗,从而证实成为股东非本人真实意愿,这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2)对于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与老板协商表明不愿成为股东,要求停止相关行为,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
(3)若已完成工商登记,可依据基于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资格不成立或撤销相关登记。
(4)胜诉后凭借生效判决,可要求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股东登记。
(5)若因成为股东遭受损失,可要求老板进行赔偿。
提醒:
收集证据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收集证据,可收集聊天记录、协议、相关邮件等能证明老板欺骗,自己并非真实意愿成为股东的材料。
(二)未办理工商登记时,与老板协商,表明不愿成为股东,要求其停止相关行为。
(三)已完成工商登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资格不成立或撤销相关登记。胜诉后凭借生效判决,要求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股东登记。
(四)若因成为股东遭受损失,要求老板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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