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遵循不动产纠纷管辖规则,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不受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影响。
(2)除施工合同纠纷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纠纷,若有有效管辖协议,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没有管辖协议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确定方面,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提醒:
建设工程纠纷管辖规则较复杂,不同类型纠纷管辖确定方式不同。遇到纠纷时,建议咨询以准确判断管辖法院。
(一)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直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考虑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二)对于除施工合同纠纷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纠纷,先查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有效的管辖协议,有协议则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三)若没有管辖协议,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向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不受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影响。
2.其他建设工程纠纷,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合同纠纷等,若有有效管辖协议,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无协议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结论:
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分两种,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其他建设工程纠纷,有有效管辖协议按协议确定法院,无协议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特殊性,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这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进行实际审查和处理,所以不管合同是否实际履行,都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而除施工合同纠纷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纠纷,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有有效管辖协议就按协议来确定管辖法院;若没有协议,考虑到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有规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在建设工程纠纷中,你不确定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对管辖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分施工合同纠纷和其他建设工程纠纷两种情况确定。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不受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影响。其他建设工程纠纷,有有效管辖协议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无协议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为避免管辖争议,当事人在签订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所在地信息,以便准确确定管辖法院;二是除施工合同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合适的管辖法院,并在合同中清晰表述管辖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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