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购房:一方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是个人财产;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通常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2.婚后购房:一般是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谁名下。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对自己子女赠与,是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共有。
3.财产约定:夫妻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按约定执行。
结论: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婚后购房一般是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份共有,夫妻也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因购房行为在婚前完成且产权登记明确,所以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其对应的增值也是基于夫妻共同投入产生,所以该部分为共同财产,通常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后购房,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事实,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同时,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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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购房,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计算;若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共同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婚后购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不过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此外,夫妻能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解决措施和建议:婚前购房时,支付首付方要保存好出资凭证,明确财产归属。婚后购房,若涉及一方父母出资,要留存出资证据。夫妻双方若想对财产进行约定,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具体内容并妥善保管。
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这保障了出资方的财产权益,避免因婚姻关系变动导致房产被分割。
(2)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体现了对婚后共同付出的公平分配。
(3)婚后购房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这体现了婚姻关系中夫妻财产的共有性质。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明确了不同出资情况下房产的归属。
(5)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有约定从约定,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提醒:在处理房产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出资凭证。因情况复杂多样,建议遇到具体问题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婚前购房,若一方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无需特殊操作,房产属个人财产。若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双方可协商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方式和金额,保留好还贷记录等凭证。
(二)婚后购房,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保留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明确各自出资份额,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三)夫妻可签订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签字并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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