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十堰法律咨询 > 十堰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公安阶段里要怎样解除取保候审

公安阶段里要怎样解除取保候审

李* 湖北-十堰 取保候审咨询 2026.01.25 17:43:18 473人阅读

公安阶段里要怎样解除取保候审

其他人都在看:
十堰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十堰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分两种情形,一是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对于第一种,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会及时解除;第二种,最长十二个月期限一到即需解除。

相应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要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2.办案人员需向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人宣布决定书内容,并让被取保候审人在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3.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规定,应退还其保证金,保障其合法权益。

2026-01-25 22:18: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存在两种情形。当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在查明事实后会及时作出解除决定,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确保不冤枉无辜。
(2)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必须解除,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3)解除程序方面,办案人员先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负责人审批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之后向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人宣布内容,并让被取保候审人签字。若未违反规定,还需退还保证金,保障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提醒: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在期限临近时关注解除情况。若对解除程序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21:01:22 回复
咨询我

(一)针对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及时进行调查,全面查清事实,一旦确认就果断作出解除决定。
(二)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形,公安机关需严格按照十二个月的最长期限,期限一到马上启动解除程序。

在解除程序方面: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要认真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批。
2.审批通过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3.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人宣布决定书内容,让被取保候审人在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4.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未违反规定,及时退还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6-01-25 20:24:58 回复
咨询我

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况及程序:
一是查明被取保候审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会及时解除。
二是取保候审最长十二个月,期限到了就得解除。
解除时,办案人员先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负责人审批后,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之后向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人宣布,让其在回执签字。若未违规,退还保证金。

2026-01-25 20:24:2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形,一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最长十二个月。解除时需按规定流程操作,若被取保候审人无违规应退还保证金。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安阶段,当出现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达到最长十二个月这两种情形时,公安机关需解除取保候审。解除过程有明确程序,办案人员先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之后向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人宣布决定书内容,并让被取保候审人在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规定,保证金会予以退还。若你在取保候审或解除取保候审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5 18:28:4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