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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合同无效时,处理方式如下:
1.建设工程验收情况不同处理不同。若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损失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2.解决争议条款仍有效。合同无效不影响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条款效力,当事人可依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3.财产返还与赔偿。当事人需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一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工程结算合同时仔细审查,避免合同无效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沟通,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
2026-01-25 10: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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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程结算合同无效时,若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承包人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获折价补偿,保障其付出劳动有相应回报。
(2)若工程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请求折价补偿的权利,避免不合理获利。
(3)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责任,体现过错与责任相匹配原则。
(4)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效力,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为争议解决提供途径。
(5)当事人需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状态。
(6)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就各自担责,合理分配损失。
提醒:工程结算合同无效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及时咨询以准确分析应对。
2026-01-25 08:2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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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二)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请求折价补偿的权利。
(三)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损失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四)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方法条款效力,可按仲裁条款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五)当事人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
(六)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过错各自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6-01-25 07:3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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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结算合同无效,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合同价款约定补偿承包人。
2.工程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补偿请求权。发包人有过错,要担责。
3.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效力,可仲裁或起诉解决纠纷。
4.当事人返还合同取得财产,无法返还则折价补偿。
5.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错各自担责。
2026-01-25 05:4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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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程结算合同无效,验收合格可参照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补偿,发包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效力,当事人可仲裁或起诉,还需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及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工程结算合同无效后,对于建设工程的处理有明确规则。若工程验收合格,参照合同价款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保障了承包人付出劳动的合理回报;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同时,发包人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无效不影响独立的解决争议条款效力,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此外,当事人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就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如果遇到工程结算合同无效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5 04:41: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