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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完工后不结算,可采取多方面措施处理。
首先发函催告公司结算,在函件中清晰表明工程已完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同时保留好函件及送达凭证。
若催告后仍未解决,要收集相关证据,像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确认单、材料采购票据等,以此证明工程完成情况及应结算金额。
之后可先尝试协商,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不结算原因,尽力达成结算协议。
若协商没有结果,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结算并支付工程款,还能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等损失。
2026-01-25 08: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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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发函催告是一种有效的书面通知方式,明确告知公司工程完工并要求结算付款,保留好函件及送达凭证,这在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是重要证据,能证明已履行合理催告义务。
(2)收集相关证据是关键步骤,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施工图纸、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确认单等能证明工程完成情况,材料采购票据可辅助确定成本和应结算金额。
(3)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的方式,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不结算原因,若能达成结算协议可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4)若协商不成,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没有则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结算付款并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等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08:3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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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函催告:向公司发函,明确工程已完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结算付款,并保留函件及送达凭证。
(二)收集证据:收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确认单、材料采购票据等,证明工程完成情况及应结算金额。
(三)协商解决: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不结算原因,争取达成结算协议。
(四)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没有则向法院起诉,要求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6-01-25 07:1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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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函催告:工程完工公司不结算,发函明确工程已完工,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结算付款,保留函件与送达凭证。
2.收集证据:催告后仍未结算,收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证据,证明工程完成情况与应结算金额。
3.协商解决:尝试与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原因,争取达成结算协议。
4.法律途径:协商无果,若合同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追讨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2026-01-25 05:5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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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工程完工后不结算,可发函催告、收集证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否则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进行验收并支付价款。当公司工程完工不结算时,发函催告是一种有效的主张权利方式,保留好函件及送达凭证,可证明曾积极要求结算。收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等相关证据,能为后续解决纠纷提供有力支撑,证明工程完成情况及应结算金额。先尝试协商解决,体现了友好解决问题的态度。若协商不成,有仲裁条款时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都是合法的维权途径,并且在诉讼中还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等损失。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疑问或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5 04:01: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