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前赠与所得财产通常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过其收益归属需视情况而定。
(2)像婚前获赠房屋因市场行情自然涨价、存款利息这类孳息和自然增值收益,仍属于个人财产,因其未涉及夫妻双方的人力劳动投入。
(3)若一方婚前获赠店铺,婚后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收益,由于有夫妻双方的人力劳动参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实践中判断收益归属,要结合具体情况,考量夫妻双方是否有投入与贡献来确定财产性质,当出现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提醒:在处理婚前赠与财产收益归属问题时,要保留好相关经营管理的证据。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财产性质
对于婚前赠与所得财产及其收益,先确定财产本身为一方个人财产,再判断收益是孳息、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管理所得。如区分房屋涨价和店铺经营收益的不同性质。
(二)考量投入贡献
判断收益归属时,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有夫妻双方的投入与贡献。例如婚后是否投入人力、资金等共同经营管理。
(三)解决争议方式
若出现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婚前赠与财产属个人财产,其收益归属分情况而定。
2.像房屋自然涨价、存款利息这类孳息和自然增值收益,仍归个人。
3.若收益是夫妻共同经营管理所得,如婚前获赠店铺婚后共同经营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4.判断收益归属要结合实际,看有无双方投入贡献。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结论:
婚前赠与所得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其收益归属分情况,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个人财产,基于夫妻共同经营等人力劳动参与获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赠与所得财产明确为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其收益,若仅因市场行情等自然因素导致增值,像婚前获赠房屋自然涨价、存款产生利息这类孳息和自然增值,仍归个人所有。而当收益是夫妻共同投入经营管理等人力劳动后产生的,例如婚前获赠店铺婚后夫妻共同经营所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判定收益归属时,关键在于看是否有夫妻双方的投入与贡献。若遇到财产性质认定的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还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在这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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