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交警主持下达成的调解书,若当事人认全责,在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协商一致并签署的情况下,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有约束力,通常是有效的。这是基于正常的调解程序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若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认全责,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比如调解时对关键事实存在错误认知。
(3)若调解书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会被认定无效。
提醒:签署调解书前应仔细确认内容,若认为存在可撤销或无效情形,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确保调解书有效,双方应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进行协商,避免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况,保证意思表示真实。
(二)在签署调解书前,仔细审查内容,确保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
(三)若发现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应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一般而言,在交警主持下达成的调解书,当事人认全责是有效的。因为调解基于自愿平等,双方就责任和赔偿协商一致并签署,具有合同约束力。
2.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欺诈、胁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认全责,受损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3.若调解书内容违法,或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权益,则会被认定无效。
结论:
交警主持下达成的调解书,当事人认全责通常有效,但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时可撤销或认定无效。
法律解析:
在交警调解过程中,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就事故责任和赔偿协商一致并签署的调解书,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认全责的调解书是有效的。然而,依据相关法律,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是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认全责,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调解书。并且,若调解书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会被认定无效。如果在处理交通事故调解书相关问题时遇到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一般情况下,交警主持下达成且当事人认全责的调解书有效。在交警调解时,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原则,就事故责任与赔偿等协商一致后签署的调解书,具备合同性质,对双方有约束力。
2.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调解书可撤销或认定无效。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认全责,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调解书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也会被认定无效。
3.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签署调解书前应仔细审核内容,确保真实表达意愿。若发现存在可撤销或无效情形,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权利。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责任判定:驾驶员驾车驶离现场负全责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相关交警部门对交通肇事后行为人实施逃逸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评判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导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严重后果,且行为人对该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二是造成三人或更多人员的死亡事件,并且行为人对事故应担负同等责任;三是给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带来实际损害,且行为人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个人的赔偿能力无法满足总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金额。
专业解答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后,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若对方为机动车驾驶者,可要求其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可协商或交警调解,若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请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权。
专业解答在交通事故中,若全责方未保留现场痕迹,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根据我国法规,若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受伤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或造成三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且无力赔偿,均属此范畴。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界定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签字,但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事故责任认定书。 签字只作为送达的依据。 无论双方是否签字都不影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方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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