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今年3月份,我骑电动车撞到人走了后来找到我,判的我逃逸,现在对方把我告了,有一个护理费1万8,他说他一个月工资1万8因为小孩受伤请假一个月,他证据目录上说收入税证明查询,收完税证明:原告监护人3月工资1万8,4月工资1万8,证明的是这个护理费1万8,但是他的收入证明上3月和4月都是有工资的
对方虽有收入税证明显示3、4月工资1万8,但他3、4月都有工资,说明请假期间收入未减少,护理费就不应按1万8主张。你可在庭审中指出这点,要求驳回对方关于1万8护理费的诉求,让对方拿出因护理小孩导致实际收入减少的证据,否则法院不应支持其高额护理费请求。
2026-01-23 11:0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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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1:07:4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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