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有法定继承权。一方去世,遗产分配如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相应内容办理。
2.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分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子女含多种情况,父母也有不同类型。
结论:
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定继承权,一方去世后,遗产分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相应内容办理,无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解除,双方不再互为法定继承人。当一方去世,若存在遗嘱,就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进行继承或遗赠;若有遗赠扶养协议,便依照协议执行。若不存在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涵盖配偶、子女、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继承权。这里的子女和父母有明确的范围界定。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大家在面对遗产继承问题时心中有数。如果在遗产继承方面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后夫妻双方失去法定继承权,一方去世后遗产分配遵循一定规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分别按遗嘱继承、遗赠或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有明确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参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建议人们提前订立遗嘱,明确遗产分配,避免后续纠纷。同时,亲属间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离婚后,夫妻间法定继承权消失,这是基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一旦结束,双方在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联系也随之终止。
(2)一方去世后,遗产分配遵循一定规则。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优先按照它们执行。这体现了当事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意愿。
(3)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启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机会继承。
(4)法定继承人范围广泛,子女涵盖多种类型,父母也包含不同情况,充分考虑了家庭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提醒:
订立遗嘱时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形式或内容问题导致遗嘱无效。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
(一)离婚后,为避免遗产分配纠纷,可提前订立遗嘱,明确遗产分配方式和继承人。这样能按照自己意愿处置财产,防止法定继承可能产生的矛盾。
(二)若有意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需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明确,对双方权利义务有详细规定,以保障协议顺利履行。
(三)法定继承人应了解自己的继承权利和顺序,在继承开始时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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