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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会导致刑事诉讼被驳回起诉

朱** 甘肃-兰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6.01.22 11:00:06 389人阅读

哪些情况会导致刑事诉讼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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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的情况,当事人可与法院沟通,了解有管辖权的法院并配合将案件移送,以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二)若缺乏罪证,自诉人应积极收集补充证据,可通过寻找证人、收集书证物证等方式,使指控有足够证据支撑。
(三)遇到被告人死亡的情况,应明确刑事诉讼通常会终结,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和应对措施。
(四)当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时,可考虑通过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五)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应尊重法律规定,不再坚持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五)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026-01-22 16: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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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这些常见情形会导致起诉被驳回:
1.不符合受理条件,比如不在该法院管辖范围,法院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2.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无法补充证据,证据不足指控难以成立。
3.被告人死亡,刑事诉讼一般随之终结,已受理的会驳回起诉。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法院会驳回。
5.犯罪过了追诉时效且非必须追诉,不再追究刑责,起诉会被驳回。

2026-01-22 16:4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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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刑事诉讼中,不符合受理条件、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被告人死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非必须追诉等情形会导致驳回起诉。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案件有明确的管辖范围,若不属于其管辖,法院无审判权,需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不符合受理条件自然会驳回起诉。证据是指控犯罪的关键,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无法补充,指控难以成立,法院会驳回。被告人死亡使刑事诉讼失去对象,通常会终结诉讼并驳回已受理的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起诉不应被支持。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非必须追诉的,依据法律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起诉也会被驳回。如果遇到刑事诉讼相关问题,不清楚是否会面临驳回起诉的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2 15:0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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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多种情况会导致驳回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缺乏证据、被告人死亡、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以及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非必须追诉,都会使起诉被驳回。
1.不符合受理条件时,若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法院应将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2.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无法补充证据,因无法提供足够证据支撑指控,起诉会被驳回,自诉人应尽量收集补充证据。
3.被告人死亡,刑事诉讼通常终结,已受理的会驳回起诉。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法院会驳回起诉。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依照法律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起诉会被驳回。当事人起诉前应确认是否在追诉时效内。

2026-01-22 13:4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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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不符合受理条件时,法院无审判权,需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这确保了案件能在正确的司法体系中处理。
(2)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无法补充证据,意味着指控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起诉是保障司法公正的体现。
(3)被告人死亡会使刑事诉讼终结,因为无法对死者进行刑事追究,已受理的案件自然要驳回起诉。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法院驳回起诉符合法律原则。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非必须追诉,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驳回起诉是遵循法律时效规定。

提醒:
在提起刑事诉讼前,要确保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准备充足证据。同时需留意追诉时效等法律规定,若对案情把握不准,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11:55:55 回复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相关知识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仲裁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两个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按照法律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同样,《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中止及中断的规定也应适用于商事仲裁时效和劳动仲裁时效。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权利人提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可构成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此外,对于劳动仲裁来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是对于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中断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拘传的主要程序是: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2.拘传的执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拘传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被拘传人。拘传持续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如果在12小时内讯问不能结束,要立即放回。如果需要,可再次拘传。两次拘传之间的间隔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要保证被拘传人有充分的休息时间。4.拘传的地点。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5.拘传的结果。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拘传的特点是:(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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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驳回起诉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专业解答驳回起诉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相关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具体包括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提起了诉讼,所以说,驳回起诉的这种决定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予以中断。

    2024.09.09 71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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