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潜江法律咨询 > 潜江刑事自诉法律咨询 >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杨** 湖北-潜江 刑事自诉咨询 2026.01.22 10:25:19 492人阅读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潜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潜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在诉讼主体和范围上存在明显差异。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范围广泛,包含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职务犯罪等除法律明确规定的自诉案件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范围有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轻伤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为保障两类案件的公正处理,检察院应严格审查公诉案件,确保准确追诉犯罪。对于自诉案件,法院要加强对证据的审查,为被害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帮助其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22 16:54: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存在明显区别。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范围涵盖面广,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以及职务犯罪等,体现了国家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主动追诉,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起诉,其范围相对特定。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自主意愿;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情节相对较轻;以及在公权力机关不予追究时,被害人可自行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在面对不同类型案件时,要明确案件性质。自诉案件需被害人主动收集证据并起诉,若证据不足可能影响诉讼结果;公诉案件虽由检察院主导,但被害人也可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15:37:51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被害人而言,若遭遇可能属于自诉案件的情况,应先判断案件类型。若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可自行收集证据后直接向法院起诉;若为轻微刑事案件,也需保留好相关证据去起诉;若遇到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责任的情况,要收集能证明被告人应被追究责任的证据再起诉。
(二)对于涉及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调查工作,提供所知的案件线索和证据,以帮助检察院更好地完成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6-01-22 14:03:38 回复
咨询我

1.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至法院,范围广,除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外的刑事案件都包含。像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都在此列。
2.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直接起诉。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等;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案等;还有公安或检察院不追究责任,但被害人有证据应追责的案件。

2026-01-22 12:37: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范围广泛;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起诉,有明确的案件类型范围。
法律解析:
公诉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职务犯罪等众多类型,除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外的刑事案件都属于公诉范畴,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追诉犯罪,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自诉案件包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被害人可自行起诉的案件。这种区分让不同性质的案件有对应的处理方式。如果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范围界定、诉讼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2 11:02:0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由申请者根据经营方向申请的,由工商机关审核确定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该标准(GB/T)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此次修订除参照2008年新修订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修订四版(简称:ISIC4)外,主要依据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对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做了调整和修改。    新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根据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2012年定报统一开始使用。    原则和规定  划分行业的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  根据《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将由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性企业中的每个法人单位区分开,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确定单位行业归属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几类案件

    专业解答针对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独罚款等刑罚的公诉案件,在事实清楚且证据确凿充足的情况下,若人民检察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则可予以适用;其次,对于根据刑法明确规定只须告知才可进行处理的案件,亦属于此类范畴;再者,即由被害人提起诉讼,并有证据证实为轻微刑事案件的情形。

    2024.10.20 1269阅读
  • 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审判过程中,上诉不加刑原则主要适用于被告人自行上诉的情况,包括被告人本人、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以及近亲属。然而,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时则不适用该原则。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只有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上诉不加刑原则仍然有效。

    2024.10.11 1779阅读
  • 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专业解答刑事自诉案件的适用范围包括:一是需要告知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二是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如轻伤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三是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检察院没有追究的,可以自诉。

    2024.10.11 1398阅读
  • 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仅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情况下,上诉不加刑原则经常会被使用,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都适用该原则。不过,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自行上诉的情况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2024.10.11 1253阅读
  • 上诉不加刑适用范围是多少年内的案件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准则,在许多国家都适用。这个原则虽然没有具体的时效限制,但是只要是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的,并且没有遇到特定的例外情况,就必须严格遵守,不能让被告人因为上诉而受到更重的刑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2024.10.05 172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