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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认识几年的人,让合伙做生意呢,他负责找客户出货,我负责收款,我们不在一个城市,每次客户付款他都截屏给我,运行有十来天,他给我说要还一个信用卡,周转一下帮忙还上,第二天就转过来,就帮他还了,还上以后一直不给,也不让我收款了,感觉不对劲,就去他城市看看情况,见他以后收款码都换了,生意也不让我干了直接让我出局了,生意没有干,钱也不给,他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
这情况有可能构成诈骗。他以还信用卡周转为由借钱不还,还换收款码让你出局,有非法占有你钱财的嫌疑。你可以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他截屏的付款信息等证据,先和他协商让他还钱,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走诉讼途径,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毒品犯罪中,判断被告人对涉案毒品是否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供述,而应当依据被告人实施毒品犯罪行为的过程、方式、毒品被查获时的情形等证据,结合被告人的年龄、阅历、智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明知”是毒品,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1)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和其他检查站点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为他人携带的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携带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2)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邮寄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3)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者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或者丢弃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4)体内或者贴身隐秘处藏匿毒品的;(5)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不等值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6)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7)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物品,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从中查获毒品的;(8)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站点,在其携带、运输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9)以虚假身份或者地址办理托运手续,在其托运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10)有其他证据足以认定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专业解答行贿5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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