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用婚前财产买门面,归属分情况。若全款买且产权登在出资方名下,属个人财产,不随婚姻转化。
2.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时门面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3.门面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算共同财产,离婚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2026-01-22 08:15: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用婚前财产购买门面,归属分三种情况,全款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属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时门面归登记方,另一方获补偿;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若完全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门面并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该门面保持个人财产属性,不会因结婚变为共同财产。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门面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这是对共同财产贡献的合理分配。而门面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意味着双方有共同所有的意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您在处理此类财产归属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与帮助。
2026-01-22 06:40:05 回复
咨询我
用婚前财产购买门面的归属有不同判定。完全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该门面属出资方个人财产,不随婚姻延续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时门面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若门面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婚前全款购买门面时,保留好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为婚前财产。
2.婚前付首付婚后还贷的情况,夫妻可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权益。
3.门面登记在双方名下时,明确各自份额,避免分割纠纷。
2026-01-22 05:21:3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以婚前财产全款购买门面,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时,此门面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因为其资金来源为婚前个人财产,依据法律规定,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用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门面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时门面可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贡献的合理分配。
(3)若门面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提醒:在涉及婚前财产购买门面的情况时,要保留好资金来源等相关证据。不同的产权登记和出资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04:42:27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想确保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门面为个人财产,要保证完全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且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保留好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证据。
(二)若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要清楚离婚时门面可能归登记方,需注意留存共同还贷的证据,以便在离婚时获得相应补偿。
(三)若将门面登记在双方名下,要明白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1-22 02:52: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