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遵义法律咨询 > 遵义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合同诈骗犯罪中单位犯罪数额是多少

合同诈骗犯罪中单位犯罪数额是多少

王** 贵州-遵义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22 01:14:53 369人阅读

合同诈骗犯罪单位犯罪数额是多少

其他人都在看:
遵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遵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法律未明确合同诈骗犯罪中单位犯罪的数额标准,相关司法解释虽规定骗财2万以上应立案追诉,但未区分单位与自然人犯罪。
2.司法实践中,单位合同诈骗入罪数额通常高于自然人犯罪。部分地区以20万作为单位合同诈骗追究刑责起点。
3.各地会依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处理案件需结合当地实际判断。

2026-01-22 05:45: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法律未明确规定合同诈骗犯罪中单位犯罪数额标准,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数额一般高于自然人犯罪入罪标准,各地具体数额标准有差异。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不过该规定未区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在司法实践里,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时,其入罪数额通常比自然人犯罪要高。例如部分地区把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以上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具体的数额标准也会有所不同。所以遇到合同诈骗相关案件时,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在合同诈骗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2 04:48:25 回复
咨询我

1.由于法律未明确规定合同诈骗犯罪中单位犯罪数额标准,司法解释也未区分单位与自然人犯罪数额,导致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数额通常高于自然人犯罪入罪标准,各地会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2.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加快推动立法进程,明确合同诈骗犯罪中单位犯罪的数额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其次,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深入调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考以往类似案例,确保判决公平合理。最后,加强法律宣传,让公众了解合同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定和后果,提高防范意识,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2026-01-22 04:37:1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前法律未对合同诈骗犯罪中单位犯罪数额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虽规定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2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但未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
(2)在司法实践中,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的数额入罪标准通常高于自然人犯罪。比如部分地区把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以上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3)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具体的单位合同诈骗数额标准也有所不同。所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提醒:
合同诈骗案件中单位与自然人犯罪数额标准有别,遇到时要关注当地标准,建议咨询以准确分析。

2026-01-22 02:38:49 回复
咨询我

(一)如果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处理单位合同诈骗案件,应先了解本地关于单位合同诈骗犯罪数额的具体标准,若本地有明确数额规定,按照该规定判断是否立案追诉。
(二)若作为涉案单位一方,要积极收集本地相关司法判例及规定,以明确自身行为是否达到入罪标准。
(三)对于被害人一方,发现可能存在单位合同诈骗行为时,可向当地司法机关咨询本地单位合同诈骗的入罪数额标准,再决定是否报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虽然此条未区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但为合同诈骗犯罪的立案提供了基本依据。

2026-01-22 01:52:5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是区别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首先应区别对待不同的主犯,对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种主犯应当依照犯罪总额来认定。如对犯集团、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以共同、盗窃犯罪总额来认定。首要分子在集团中处于预谋和组织领导的作用,所以对于他们计划范围内的数额必须负全部责任。在预谋时认定是不是首要分子尤为重要,虽然只参与了共同犯罪的预谋,没有参加直接的、盗窃行为,但是集团的一切犯罪活动都包括在首要分子参与制定的犯罪计划之中,并由他们组织实行,他们在犯罪中发挥了最为主要的作用,对于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依照犯罪总数额来认定是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还要特别强调的是,犯罪集团中的有些成员,在首要分子计划后,自己单独进行、盗窃或者是其他的经济犯罪,该犯罪数额不能强加于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只需要对自己知道和计划的那一部分负责。二是根据《刑法》第26条第(3)、(4)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对主犯犯罪金额的确定,不能推导出对从犯、胁从犯犯罪金额的确认。对从犯、胁从犯来说,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一致,犯罪金额也与主犯是一致的。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参与组织、指挥的主犯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共同犯罪总额负责。在共同经济犯罪中,主犯发挥了主要作用,以自己的犯罪行为影响了从犯,可以说主犯对整个犯罪都要负责,因此把所有数额作为主犯的犯罪数额是合理的。三是对一般犯罪中的从犯的犯罪数额的认定上,笔者认为以定罪的数额为前提,适当参考其个人所得赃款数额较为科学合理。因为共同犯罪中从犯不起主要作用,完全是在主犯的领导下进行,其社会危害性比主犯要小得多,因而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也应比主犯小,而这种“作用”通常都是通过“数额”表现,所以考察其所得数额是合理的。假如以犯罪总额来认定,在实行犯场合下直接参与额会小于或者等于共同犯罪总额,而在帮助犯场合下,间接参与相当于总数额,这两种场合差别比较明显。所以,在处理从犯犯罪数额的问题上要将定罪数额和个人所得赃款数额全面综合考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诈骗犯罪数额如何认定我国刑法典及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一般有如下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主观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主观希望骗取的数额。第二种意见是所得说,认为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得到财物的数额。第三种意见是侵害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不一定是犯罪所得数额,而是诈骗行为直接侵害的他人实际损失价值数额。第四种意见是交付说,认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是被害人由于受骗而实际交付的财物的数额。第五种意见是双重标准说,认为在诈骗罪既遂的情况下,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是被害人实际交付的财物数额;在诈骗未遂、预备、中止的情况下,诈骗数额是行为人主观上希望骗取的财物数额。第六种是折中说,认为诈骗犯罪未遂时,一般应以行为人犯罪指向的数额(其犯罪意图诈骗的数额)认定为诈骗数额;诈骗犯罪既遂时,一般应以诈骗犯罪所得数额认定为犯罪数额;如果被害人损失数额或交付数额高于诈骗犯罪行为人所得,而这一差额又可归因于犯罪行为人一方的行为,则诈骗犯罪数额应以损失数额或交付数额来认定。我们认为,侵犯财产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刑法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侵犯财产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也应当根据公私财产被犯罪行为侵犯的严重程度来认定,而不能仅仅看行为人实际获利数额。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这种保护不仅包括保护公私财产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还应当包括保护公私财产的完整性和经济价值性,防止公私财物的整体性及经济价值性受到不正当的侵害。如果将犯罪行为人的实际获利数额作为认定诈骗犯罪数额的标准,其侧重点显然在于打击非法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侧重于对公私财物的保护。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