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
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所有权归女儿;儿子出资建房,依约定情况处理,无约定可主张债权或证明共有权益投入确定份额,建议先协商,不成则走法律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屋,其所有权归女儿。对于儿子的出资,若双方有借款约定,儿子可按债权关系要求女儿偿还出资款;若约定为赠与,儿子便不能要求返还。若没有约定,儿子可主张建房出资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女儿返还建房成本。若儿子能证明出资是基于对房屋共有权益的投入,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共有份额。遇到此类问题,先进行家庭内部协商,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权益分配是较为妥善的做法。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大家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1 12:51:01 回复
咨询我
1.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物权上房屋归女儿所有。儿子出资建房,其权益取决于与女儿的约定。若约定为借款,儿子可要求女儿偿还出资款;若为赠与,则不能要求返还。
2.若双方无约定,儿子可主张建房出资构成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女儿返还建房成本。若儿子能证明出资是基于对房屋共有权益的投入,可协商或诉讼确定房屋共有份额。
3.解决此类问题,建议先进行家庭内部协商,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权益分配。协商不成,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6-01-21 11:34:2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从物权方面看,当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时,房屋所有权归女儿。这是依据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
(2)对于儿子的出资,若双方有约定为借款,儿子可按约定要求女儿偿还出资款;若约定为赠与,儿子不能要求返还。
(3)若双方无约定,儿子可主张建房出资构成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女儿返还建房成本。
(4)若儿子能证明出资是基于对房屋共有权益的投入,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房屋共有份额。
(5)解决途径上,建议先家庭内部协商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权益分配;协商不成,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
提醒:处理此类问题要及时保留出资凭证等证据,若家庭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10:29:26 回复
咨询我
(一)明确约定性质。若有书面或口头约定是借款,儿子可直接要求女儿偿还出资款;若为赠与则无法要求返还。
(二)主张债权债务。若无约定,儿子可主张建房出资属于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女儿返还建房成本。
(三)证明共有权益。若能证明建房出资是基于对房屋共有权益的投入,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房屋共有份额。
(四)解决途径。先进行家庭内部协商,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权益分配;协商不成,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026-01-21 09:15:06 回复
咨询我
1.若房屋登记在女儿名下,所有权归女儿。
2.儿子出资建房,若有借款约定,可要求女儿还钱;若为赠与,不能要求返还。
3.若无约定,儿子可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返还建房成本。
4.若能证明出资为共有权益投入,可协商或诉讼确定共有份额。
5.建议先家庭协商明确权益;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
2026-01-21 08:41: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