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没有法定抚养孙子女的义务,若帮忙带娃儿媳不给抚养费,可先协商再诉讼解决。
1.协商解决:当遇到儿媳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公婆可先尝试与儿媳友好协商,就抚养费用的数额、支付方式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通过沟通来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升级。
2.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公婆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带娃支出的费用凭证、和儿媳沟通带娃及费用的聊天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求等实际情况,判定儿媳应支付的费用数额。
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公婆没有法定抚养孙子女的义务。所以公婆帮忙带娃并非其法定义务。
(2)当公婆帮忙带娃而儿媳不给抚养费时,协商是首选的解决方式。通过明确抚养费用的数额、支付方式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矛盾,维持家庭关系的和谐。
(3)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公婆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收集带娃支出的费用凭证、与儿媳沟通带娃及费用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求等因素,判定儿媳应支付的费用数额。
提醒:
在协商和诉讼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家庭情况不同,具体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先尝试与儿媳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时明确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等细节,以此来化解双方关于费用的矛盾。
(二)若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公婆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带娃期间支出费用的凭证、和儿媳沟通带娃事宜及费用问题的聊天记录等。之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儿媳支付相应的带娃费用。法院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求等实际情况,来判定儿媳需要支付的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1.父母要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公婆没有法定抚养孙子女的义务。
2.公婆帮忙带娃,儿媳不给抚养费,可先协商,明确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来化解矛盾。
3.协商不成,公婆收集带娃费用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4.法院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需求,判定儿媳支付的费用。
结论:
公婆无抚养孙子女的法定义务,儿媳不给公婆带娃抚养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公婆并没有法定抚养孙子女的义务。当公婆帮忙带娃,儿媳却不支付抚养费时,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明确费用数额和支付方式。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公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公婆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像带娃支出的费用凭证、与儿媳沟通带娃及费用的聊天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求等实际情况,判定儿媳应支付的费用数额。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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