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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追讨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陈** 吉林-延边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20 08:04:33 492人阅读

孩子追讨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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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追讨抚养费的管辖法院通常以被告情况确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超一年的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
2.特殊情况下,若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建议:在追讨抚养费前,先明确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信息。若被告属于特殊情况,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向正确的法院提起诉讼。

2026-01-20 13: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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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孩子追讨抚养费,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比如被告户籍在某城市,孩子追讨抚养费的案件一般就在该地法院处理。
(2)当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时,以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准。例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地除外),案件就由该地法院管辖。
(3)若被告存在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提醒:在追讨抚养费确定管辖法院时,要准确提供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信息,不同案情对应不同管辖规则,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0 11:4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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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要追讨孩子抚养费,先确定被告的户籍所在地,通常在此地法院起诉。
(二)若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地除外),就向该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当被告存在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6-01-20 11:3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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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追讨抚养费,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被告住所地就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起诉前连续住满一年的地方,住院就医处不算。
2.若被告不在中国、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强制教育或监禁,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

2026-01-20 10:5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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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孩子追讨抚养费,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如被告存在特定情形,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孩子追讨抚养费的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有明确规则。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为准,也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若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则由该地法院管辖。而当被告存在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时,管辖法院变为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了解这些管辖规则,能让当事人准确找到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如果在追讨抚养费过程中对管辖法院的确定还有疑问,或者遇到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0 10:0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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